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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奶滋、提拉米蘇愛用「液蛋」 抽驗1成5帶菌


▲國內「液蛋」產品用途廣泛、用量大,成為食安稽查重點之一。(示意照/翻攝自Pixabay)

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
製作美奶滋、提拉米蘇等蛋類美食,不少業者偏愛使用已經打好的「液蛋」產品,好節省人工打蛋的時間、成本,不過,食藥署去年啟動全台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抽查卻發現,竟有超過1成5驗出沙門氏桿菌不合格,決定今年再度啟動專案針對「高風險對象」的不合格業者加強稽查。

什麼是「液蛋」?對一般民眾來說,這名詞聽來陌生,但其實「液蛋」就是已經去掉蛋殼、俗稱的打蛋,因應食品業者的不同需求,有液蛋白、液蛋黃、液全蛋等,再賣給烘焙、團膳等業者製作包括美奶滋、提拉米蘇、蛋糕、蛋捲等產品。

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科長林炎英表示,正因為「液蛋」是去除蛋殼後得到的產品,處理過程十分容易受到蛋殼、製程及人員操作的交叉汙染,導致沙門氏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汙染,食安措施得格外用心。

食藥署去年就針對全台30家完成食品業者登錄、工廠登記在案,鋪貨量大的液蛋製造業者進行專案稽查,抽驗94件產品當中,有15件被驗出沙門氏桿菌,不合格率達15.9%;事後通通勒令下架回收、開罰。

林炎英說,沙門氏桿菌普遍存在禽畜的腸道當中,處理過程易因生熟食交叉汙染,可能導致人體出現噁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等不適症狀,因此,包括原料 蛋、人員操作的衛生措施等,務必皆要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,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。

食藥署今(23)日也宣布再度啟動「107年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」,尤其將針對去年不合格的業者加強稽查,且今年稽查家數也增加至37家。

食藥署強調,只要一經查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不符合規定,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,可依違反食安法規定,處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;另抽驗的產品如檢出沙門氏桿菌或金黃色葡萄球菌(腸毒素),亦已違反食安法,可開罰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。

照片來源:翻攝自Pixab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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